【附錄】有限公司章程_範本
2022-09-05
公司章程
「★」標記者為章程必要記載事項;其餘條文應視公司需求決定是否訂明。
第一章 總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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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條: |
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,定名為________有限公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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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條: |
本公司經營之事業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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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條: |
本公司設於_____(縣/市),必要時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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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條: |
本公司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28條規定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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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條: |
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得對外保證。 |
第二章 出資及股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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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條 |
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_______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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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條: |
本公司股東姓名或名稱及其出資額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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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條: |
本公司董事非得其他全體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,股東非得其他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,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與他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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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條 : |
本公司每一股東不問出資多寡,均有一表決權。 |
第三章 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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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條 : |
本公司置董事___人,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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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或 |
第四章 經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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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條: |
本公司得設經理人,其委任、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29條規定辦理。 |
第五章 會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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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A :1年1次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公司適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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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條: |
本公司應於每屆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,由董事造具下列表冊請求各股東承認,其承認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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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B:1年2次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公司適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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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條: |
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,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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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條: |
本公司前半會計年度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者,應於後半會計年度終了前,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經董事同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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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條 : |
本公司應於每屆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,由董事造具下列表冊請求各股東承認,其承認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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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C:1年4次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公司適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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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條: |
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,於每季終了後為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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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條: |
本公司前三季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者,應於次季終了前,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經董事同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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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條: |
本公司應於每屆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,由董事造具下列表冊請求各股東承認,其承認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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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條: |
公司年度如有獲利,應提撥 %(或 元)為員工酬勞。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,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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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條 : |
本公司分派員工酬勞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(或______條件)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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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條: |
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,應先提繳稅款、彌補累積虧損,次提10%為法定盈餘公積,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,不在此限。其餘除派付股息外,如尚有盈餘,再由股東同意分派股東紅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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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條: |
本公司盈餘虧損,按照各股東出資比例分派之。 |
第六章 附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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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條: |
本章程未訂事項,悉依公司法規定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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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條: |
本章程訂立於民國___年___月___日 |
以上為公司登記主題網內所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範本,詳細章程內容則須依照各公司內部討論,且不違反公司法前提下訂定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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